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培训考试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4-05-23 信息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分享:


一、为规范专家培训考试工作,提高专家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评标评审质量,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皖政办〔2023〕15号),制定本规范。

二、专家培训考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为出发点,以全面增强评标评审能力为重点,把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贯穿全过程,不断提高专家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专家培训考试应当遵循下列原则:政治统领,分类分级,依法依规,从严管理。

四、专家培训考试实行部门分工负责、省市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分领域、分类别规范专家培训考试活动。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拟定专家培训考试制度,建设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培训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省专家库培训考试系统)。

(二)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专家专业领域业务知识、专业科目培训考试工作。

(三)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专家岗前培训、实操课程管理等培训考试工作。

(四)省专家库管理系统运维单位负责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推送有关工作通知、培训考试提醒,做好系统保障和应急处置。

(五)各单位监管终端工作人员应按照省专家库监管终端岗位责任制要求,具体负责网络培训考试管理服务工作。

五、专家培训考试内容与课件制作

专家培训考试课程内容分为综合类、专业类、实操类。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类课程管理,并制作相应课件。

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制度。

3.警示教育等。

(二)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专业类课程管理,并制作相应课件。

1.相关专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专业领域业务知识,行业评标评审工作规范。

(三)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实操类课程管理,并制作相应课件。

1.评标评审工作纪律及现场管理规范。

2.电子化评标评审及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操作。

3.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评审实务。

4.评标标准和方法等。

(四)各单位按规范制作课件,及时更新本单位负责的培训课件、考试题库,做好各类信息维护,满足专家评标评审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提供、复制和修改专家培训考试相关数据。

六、专家申请人根据年度征集公告相关要求参加入库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入库。

七、专家申请人按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标评审现场管理规范、电子化评标评审操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廉洁教育等实操课程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参加评标评审。

八、专家培训考试采用网络培训、自主学习、在线考试方式进行。网络培训实行学分制。在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相应课程,并考试合格,方可参加评标评审。

九、专家按年度培训考试通知中明确的学习内容、课程学分等具体要求进行培训考试。

十、专家培训考试记录及考试结果纳入专家个人档案。

十一、专家培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本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教育培训手册》(皖发改公管函〔2020〕4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