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LGC20225028001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枞阳县义津镇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高先路杨湾大道)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枞阳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枞阳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枞四好办【2022】10号
1.4招标人: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 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C20225028
2.2招标项目名称:枞阳县义津镇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高先路杨湾大道)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计划工期、建设地点: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建设 地点 |
GC20225028001 | 枞阳县义津镇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高先路杨湾大道)) | 枞阳县义津镇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高先路杨湾大道)项目,位于枞阳县义津镇境内,道路桩号为 K2+875— K7+375,项目全长 4.50Km。道路起点为 G237,途经江冲、麻园、大湖冲、杨湾村、下王庄、胜利村、鲤鱼桥,终点位于双兴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主要为老路提升改造白改黑,路线拟合老路进行控制,老路为宽度3.5/4/4.5/5米的水泥路面,本次改建对老路面板挖除新建以及病害修复后再拼宽处理,拼宽部分结构层为40cm 石渣+20cm C20水泥混凝土+20cm 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4.0MPa),然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结构层设计为:4cmAC-13C 普通沥青混凝土+6cmAC-20C 普通沥青混凝土+2cm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防裂贴+老路面板修复,路面外侧设置10cm 宽路侧石,桩号K4+497.50现状有桥梁拆除新建,根据水系要求因地制宜补充圆管涵和盖板涵,同时完善路面安保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13989987.00 元 | 150 | 枞阳县 义津镇 境内 |
2.5项目类别:公路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完成过1项签约单项合同价98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若未明确反映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的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的可提供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承建过单个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980万元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注:1、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报告中能体现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2、交(竣)工验收报告中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章认可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无;
3.8 投标人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无;
3.9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 1项;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担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所有相关事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1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投标人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投标人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3.12投标人具有以下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
(6)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交易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4.2.2根据电子招投标的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企业库登录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具体方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网址:ggzyjyzx.tl.gov.cn)。.
4.2.3此项目是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从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4.2.4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工本费为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三室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 地址:枞阳县义津镇 邮编: 2467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55687778 | 招标代理机构:枞阳县泰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路22号 邮 编:246700 联系人:唐工 电话:18134678007 |
10.1 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开标活动。
10.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zx.tl.gov.cn/tlsggzy/),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投标人)》。
10.3 请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 CA 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6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可咨询技术支持 0562-5885805。
10.4 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和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询标及否决通知均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并在30分钟内在系统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认可该结果。
10.5 如项目需抽取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及评标参考值,在开标现场由县公证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四方人员共同见证抽取,结果在预中标公示环节公示。
11、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网站招标公告。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7.90万元),可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本项目支持信用保函,具体方法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2022〕93号)。本项目支持信用保函,具体方法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2022〕93号)。如采用电子保函,可参考采用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链接地址:http://zydzbh.com:8081/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 名 |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 账号: 1991301021000020165076879 标标段编号:TLGC20225028001001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 |
保证金接受方式 | 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