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15】
【办件流程公开:提交时间:2023/3/15 10:50:36 累计办理时长:0天0小时4分31秒】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官区2023年五松东村、五松新村、长淮新村、朝阳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TLGC20232562)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原文 | 现修改为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如下:
原文 | 现修改为 |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应使用招标人认可的品牌,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 |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6.资格审查及信用评审修改如下:
原文 | 现修改为 |
评委会汇总报价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取排名前50%且不少于30家进行资格审查及信用评审(如排名线上有得分并列,并列单位全部进行资格审查及信用评审)。如投标人总数不足30家的则全部进行资格审查及信用评审。因企业信用评审导致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影响本次招标的有效性。 | 评委会对报价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信用评审,投标人不足30家的则全部进行资格审查及信用评审。因企业信用评审导致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影响本次招标的有效性。 |
4、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评价要素细则修改如下:
原文 | 现修改为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所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市级 “优质工程奖”的,提供一份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黄山杯”或“鲁班奖”)的,提供一份有效获奖证明材料得1分,获多项荣誉的可累计计分(同一项目获多项荣誉的以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满分1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所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 “优质工程奖”的,提供一份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优秀施工单位”荣誉称号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优秀施工单位”荣誉称号的得1分,满分1分。 |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所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得1分;获多项荣誉的可累计计分,同一项目获多项荣誉的以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满分1分。 |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所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提供一份有效荣誉证明材料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
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修改如下:
原文 | 现修改为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具体详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文件。 |
6、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江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铜陵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