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1-24】
【办件流程公开:提交时间:2023/11/24 14:56:15 累计办理时长:0天1小时3分26秒】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SF2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更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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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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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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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评审办法企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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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认证证书得 3分,满分12分。
此项满分 1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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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认证证书得 4分,满分12分。
此项满分 1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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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评审办法项目负责人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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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城乡(市)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得4分,满分4分。(磋商响应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此项满分10分。
注:①同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在该单位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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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提供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城乡(市)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得4分,满分4分。(磋商响应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予以明确说明)。
此项满分10分。
注:①同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在该单位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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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评审办法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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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人社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此项满分6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②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城市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且同时具有人社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③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人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注册测绘师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④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注:①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个专业要求的,不累计计分,按最高分计一次。同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在该单位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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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人社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此项满分6分。(提供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②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城市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且同时具有人社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证书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证书(或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③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人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注册测绘师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④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注:①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个专业要求的,不累计计分,按最高分计一次。同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在该单位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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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磋商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
联系方式:1395594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7栋1902室
联系方式:13955909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5590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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