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1-21】
【办件流程公开:提交时间:2023/11/21 14:36:48 累计办理时长:0天1小时4分26秒】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SH1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土地利用技术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报价扣除中“企业三首、创新产品价格扣除:10%”现修改为“企业三首产品价格扣除:10%”。
(2)原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4.3.2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原文“主要标的一览表”修改为“主要标的(核心产品)一览表”。
(4)删除原文投标函格式中“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折扣)的投标人。”
(5)删除原文投标报价表中“2)我方承诺报价不高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原文中评标办法:
43、有效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有一项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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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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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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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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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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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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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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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授权委托书放入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无需投标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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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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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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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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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它相应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和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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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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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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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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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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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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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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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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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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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有效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加密、标记、递交等的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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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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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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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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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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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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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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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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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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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供应商电子标书中出现相同唯一标识符(同一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硬盘号、同一CA锁等)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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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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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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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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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43.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审查表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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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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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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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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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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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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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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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它相应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和投标函放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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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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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投标函放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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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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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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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的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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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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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若有一项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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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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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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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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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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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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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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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授权委托书放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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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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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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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有效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加密、标记、递交等的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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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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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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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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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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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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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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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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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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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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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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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指标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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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性技术性能、参数、服务要求真正满足,若有一项不满足即不合格。与投标人提交的主要标的一览表中内容一致,若有一项不一致即为不合格。本项目标注★的要求即为关键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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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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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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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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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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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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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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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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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供应商电子标书中出现相同唯一标识符(同一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硬盘号、同一CA锁等)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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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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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北京路18号
联系方式:1385627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一点实业三楼
联系方式:13866856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86685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