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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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陵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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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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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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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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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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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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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经市政府批准,由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采取PPP模式实施14个项目,总投资约6.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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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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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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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中路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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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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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对建政(2018)140号文件的批示,将狮矿大沟水环境治理截流等14项工程打包整合为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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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1条(必须选择):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发型中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经市政府审批新增的14个项目,均为中央环保督察、长江大保护、城市防汛等应急工程,其中管网工程主要是对原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泵站工程主要是在其管养的泵站内增加水泵,提高排量,污水厂主要是将其运营的污水处理由一级B提标到一级A,基本都是在原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实施的,与原PPP项目具有重叠和不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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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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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伟 联系电话:0562-280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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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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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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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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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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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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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程德元 工作单位:铜陵市华诚会计事务所 职称:注册会计师
2、姓名:张跃 工作单位:铜陵市供排水办公室 职称:高级工程师
3、姓名:江锡安 工作单位: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4、姓名:叶军 工作单位: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5、姓名:马德娟 工作单位:铜陵市市政处 职称: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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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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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是否具有唯一性进行论证,并对论证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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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论证,我们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1 条(必须选择):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发型中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一、铜芜路泵站、新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支管网等14项工程与《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的项目具有重叠和不可分割性,且部分项目是在原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实施,若选择其他实施单位,则在建设、运营、维护过程中,成本难以分摊,责任难以界定,运营存在扯皮,会导致运营费过高;
二、铜芜路泵站、新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支管网等14项工程,部分项目为中央环保督查、长江大保护、城市防汛等原因新增的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若按常规项目审批流程、招投标程序履行,则项目无法满足中央环保督查整改的时间要求。
综上所述,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合法的、可行的。
签字:程德元、张跃、江锡安、叶军、马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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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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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挂网公示:(是R/否□)
盖章: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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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2-212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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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苏胜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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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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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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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挂网公示:(是R/否□)
盖章: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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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2-218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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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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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学士路与铜都大道交叉口投资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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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集中代理机构□/社会代理机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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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挂网公示:(是R/否□)
盖章: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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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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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1-6287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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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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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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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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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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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质疑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表中任一单位相关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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