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论证,我们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1 条(必须选择):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1、根据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开发运营公共服务要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环节由4个减少到2个,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实现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为社会公众生活参与社会经济提供基础和创造条件,已列入《铜陵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不动产登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承载社会稳定的特殊性要求,且该平台要求2020年6月底前上线,实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缴税、登记环节等“不见面办理”全部功能。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借鉴江苏南京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共服务成功经验很有必要。
2、西安必特思维软件有限公司,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互联网+房屋交易监管、不动产登记、税收一体化系统V1.0”的著作权。该公司近30年,一直从事房地产软件开发,软件和技术标准多次获得国家部委、省市的奖项和发文推荐。承担过南京“互联网+政务服务”国家级试点以及其余近30个地市不动产登记专项系统建设工作,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和成熟技术。
3、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涵盖了围绕不动产服务的各类不动产基础信息数据、交易数据、税务数据和相关业务数据,要满足20多家单位、30多个业务系统的业务联办和审核需求,同时要完成国家和省对不动产登记提升的工作任务,西安必特思维软件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专业资质、房地产软件建设经验和不动产服务全流程业务知识,能对我市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完全具备实施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铜陵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铜陵市“互联网+不动产服务一体化平台”采购方式,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
综上所述,经专家组讨论,认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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