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产业转型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收藏】 分享:

采购产业转型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B-2026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产业转型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更正内容:

1.1现对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前附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P28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现修改为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实际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评估资产总额×资产评估收费费率0.15‰×中标费率”计算的金额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1.2现对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页码

原文

现修改为

P39

1.4.1付款方式: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实际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1.4.1付款方式: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实际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评估资产总额×资产评估收费费率0.15‰×中标费率”计算的金额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1.3现对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P47

条款号

约定内容

2.5.3

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实际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现修改为

条款号

约定内容

2.5.3

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实际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评估资产总额×资产评估收费费率0.15‰×中标费率”计算的金额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1.4现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P55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付款方式

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实际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720__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评估测算、内部复核,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满足国资备案条件;配合产业转型咨询同步进度,保障整体项目按期验收。

 

 

 

现修改为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付款方式

资产评估服务费按实际完成评估并出具、备案的评估报告结算: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并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评估资产总额×资产评估收费费率0.15‰×中标费率”计算的金额一次性支付该笔评估费,不设预付节点。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720__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评估测算、内部复核,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满足国资备案条件;配合产业转型咨询同步进度,保障整体项目按期验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义安区义安经济开发区东鑫大道201号

联系方式:0562-881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笠帽山东路235号(原天工集团)五楼 

联系方式:0562-286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女士 

电话:0562-286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