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楼地面改造工程
(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楼地面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TZB2025016)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修改评标办法中“4.2.3投标资格初步评审----资质动态核查”;
原文 |
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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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建函〔2024〕69号)要求,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对抽取的N个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 号),对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即: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道师合计不少12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投标人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初步评审不合格。 |
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建函〔2024〕69号)要求,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对抽取的N个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 号),对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即: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道师合计不少12人。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投标人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初步评审不合格。 |
二、本次澄清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三、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铜陵大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中天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