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公告正文

【交易公告】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枞2025-016号)

枞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告〔202502

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拍卖转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价幅度

(万元)

2025-016

枞阳镇

39969.0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9381

1876.2

100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失信行为的,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在未处置前,将禁止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材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当于20251218日至202618日到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股领取出让文件,并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6:00前(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1月8日17时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拍卖时间和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202619日上午9时30分

2、公开拍卖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若在申请报名截止后,经审查有效竞买报名人数达到2名或以上时,实施拍卖活动;若到截止日时,地块竞买人数没有达到2名时,则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同时领取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时间顺延至202611616:00时止;

2、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11617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3、挂牌时间与地点:202619日至2026119日期间内(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挂牌活动;

4、挂牌截止时间:20261191600。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实施净地方式供地:①建设用地范围内现状无建筑物;②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③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④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竞买保证金:1876.2万元(出让起始价的20%,以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方式)。若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同步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总出让金价款的 50%,余款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若受让方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方有权解除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用地单位可持土地出让合同和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票据等证明材料,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用地单位缴清土地出让金之前,相关部门不得办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开工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建设竣工。

7、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的,不得建设别墅类住宅项目。

8、宗地建设按照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出具的“枞阳镇2025-016地块规划条件意见书〔2025〕016号”文件要求执行。

9、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其他要求详见该宗地出让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使用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竞买保证金应付至下列指定账户中的任一账户(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枞阳县财政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枞阳支行      12658001040003561-000 000 0001   

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         3400168 420805 3002106-0002

枞阳县农商行营业部          2000 01338 5971 03000 00026-2   

中国银行枞阳支行                   184 2041 31369 VAZ0001

工商银行枞阳支行              130908 10292 0004 9908-002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                  1692301021000192336-02

邮政储蓄银行枞阳支行           100395662210019999-10002

出让人:安徽省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银塘东路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手机号:13705566543  

联系电话:0562-2975519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