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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铜陵市义安区光伏发电和储能(一期)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义安区光伏发电和储能(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LGC20260173)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序号

条款项

修改前

修改后

1

11.1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协商确定:90000.00

支付主体:□ 招标人  ☑ 中标人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                      支付主体:中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计费基数,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如下

100万元×1.000=10000.00

400万元×0.700=28000.00

500万元×0.550=27500.00

4000万元×0.350=140000.00

5000万元×0.200=100000.00

15000万元×0.050=75000.00元按24%计算得:91320.00,四舍五入取整得90000元。

支付主体:中标

2、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标人:安徽润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