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大山旅游风景区(二期)EPC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大山旅游风景区(二期)EPC项目”(招标编号:TLGC20250170)招标文件及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文

修改为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4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业绩要求:

2020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以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4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经理)以项目总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初步设计批复;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该业绩合同关键页;

投标人荣誉奖项

1)工程质量奖

近五年(自2020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中载明为准),投标人所承揽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如优质工程奖)的,提供一个项目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得1.5分,满分3分。

1)工程质量奖

近五年(自2020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中载明为准),投标人所承揽的城市园林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如优质工程奖)的,提供一个项目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得1.5分,满分3分。

2)工程设计奖

近五年(自2020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中载明为准),投标人参与设计的城市园林项目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奖”(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提供一个项目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得1.5分,满分3分。

2)工程设计奖

近五年(自2020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中载明为准),投标人参与设计的城市园林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奖”(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提供一个项目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得1.5分,满分3分。

    二、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以由独立投标人单独具备,联合体投标的也可以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独具备其中的一项资质。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三、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四、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铜陵金诚乡村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