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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招标编号:TLGC20250125)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P11新增10.1.4 中小企业认定详细描述,并新增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等中小微企业相关内容。

2、招标文件中P1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拟配备的项目组人员最低要求)中“备注:拟配备岗位不得交叉兼任,暨一个人一个岗位。”澄清说明如下:例如拟配备项目组人员共9人,其中项目组其他人员7人包含3位方案编制员和4位方案审核员,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交叉兼任,方案编制员和方案审核员不得交叉兼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方案编制员或方案审核员。

3、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4、本次澄清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招标人:铜陵港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振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