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义安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2025年度“青山伴行”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标段)”(招标编号:TLGC20250131)招标文件及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免收”修改为“13万元”,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
条款 | 原文内容 | 修改为内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9.其他事项说明 | 9.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9.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13 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一章招标公告-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 无 | 户名: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99010102100033090708735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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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万元。 |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3 万元。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2相关政策要求 | (3)关于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招标人不得限定各类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方式,不得强制预留工程款做为质量保证金。 | (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招标人不得限定各类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方式,不得强制预留工程款做为质量保证金。 |
第三章评标办法-4.2.2投标资格初步评审
11 | 投标保证金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要求提供材料 | 1.转账形式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缴纳情况由系统与已经投标并解密的投标人名单对比确认并生成名单。 2.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三章 评标办法-5.1资格审查
10 | 投标保证金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要求提供材料 | 1.转账形式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缴纳情况由系统与已经投标并解密的投标人名单对比确认并生成名单。 2.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09月0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3、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