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枞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枞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TLGC20252030)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

 

条款号

原文

修改为

评分办法中评分标准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

1)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1;

2)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F+偏差率* 100* E2。

本招标项目F=10;E1=1;E2=0.5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投标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 0 分计算。

 

1)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1;

2)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F+偏差率* 100* E2。

本招标项目F=19;E1=1;E2=0.5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投标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 0 分计算。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0701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人:枞阳县腾兴项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