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4季度暨关于2025年建筑市场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分享:

2025年第4季度暨关于2025年建筑市场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强化项目标后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规定支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深化招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市住建局联合市公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共随机抽取在建项目22个。其中,铜官区7个、郊区2个、经开区3个、义安区6个、枞阳县4个。主要检查项目手续办理情况、工程承发包市场行为、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及履职情况、四项保证金缴存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内容,共涉及20家建设单位、23家施工单位(联合体)、17家监理单位,累计发现问题72个,下发整改通知16份,现问题已全部基本整改到位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了“回头看”。

从检查情况看,所查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为规范,工程建设手续齐备,大部分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能到岗履职,四项保证金用保函或保证保险替代率实现100%,项目过程结算比例达80%以上。部分项目存在现场管理混乱,但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不符合要求,项目经理、总监履职不到位,农民工工资未按月足额支付等问题。尤其义安区部分国有投资项目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与投标文件、监理合同拟派人员与现场不一致,现场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

二、发现主要问题

(一)个别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如:东胜化学(铜陵)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端环保树脂、2万吨高端粘合剂、4万吨电子化学新材料产业项目;

(二)部分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如: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三)部分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未按月足额支付,未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无维权公示牌,如:临湖路提升改造及周边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荆公书堂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四)个别施工单位未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未按规定开设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福昱•璟云府1#-15#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

(五)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人员不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未到岗履职,如:铜陵义安经开区东部园区亩均效益提升项目。   

三、处理结果

针对本次建筑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建函〔2020342)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具体如下:

1.东胜化学(铜陵)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端环保树脂、2万吨高端粘合剂、4万吨电子化学新材料产业项目

给予建设单位东胜化学(铜陵)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

2.铜陵市第十五中学风雨操场及报告厅工程

给予监理单位安徽信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给予项目总监齐灵均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

3.一品江山商服楼工程

给予建设单位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中盾建设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给予项目经理徐寅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扣施工企业信用分2分,期限1年。

4.临湖路提升改造及周边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荆公书堂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给予建设单位铜陵润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合肥国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广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给予项目经理徐婷婷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扣施工企业信用分2分,期限1年。

5.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给予建设单位铜陵光合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给予项目经理张松、项目总监洪知敏分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扣施工企业信用分2分,期限1年。

6.福昱•璟云府1#-15#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

给予建设单位铜陵福昱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给予项目经理叶永建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扣施工企业信用分5分,期限1年。

7.枞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给予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给予项目经理刘鹏、项目总监徐明星分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扣施工企业信用分2分,期限1年。

8.铜陵市义安区建业路停车场及智能充电项目

给予建设单位铜陵润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铜陵铭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约谈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责令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约定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给予项目总监花齐放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该项目列入我市重点监管项目。

9.铜陵市义安经开区工业邻里中心项目一期1#2#3#楼及地下室工程

给予建设单位铜陵金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约谈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责令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约定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给予项目总监方庆舟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该项目列入我市重点监管项目。

10.铜陵义安经开区东部园区亩均效益提升项目

 给予建设单位铜陵金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凌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市警示通报。约谈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责令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约定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给予项目总监范金平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6个月。该项目列入我市重点监管项目。(具体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二)我局将继续做好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及日常巡查,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良好氛围,持续推动我市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附件:铜陵市2025年建筑工程市场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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