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名称
投标(交易)保证金退还服务
二、办事依据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收退操作细则》第五条 投标保证金收、退程序:
1.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招标(采购人)应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书面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当日立即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招标(采购)人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当日立即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申请条件
按照招标(交易)文件规定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供应商、受让方)。
四、办理材料
工程建设、国有产权项目:无。
五、办理方式
(一)工程建设项目退还
1.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系统自动发起流程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线签订书面合同后,系统自动发起退还流程。
(二)产权交易项目退还
1.未竞得人保证金退还:项目成交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发起流程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
2.竞得人保证金退还: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通过系统上传书面合同后,退还竞得人保证金。
六、不予退还处理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中标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或监管部门作出其他法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投标保证金线上退还作出冻结处理,待相关问题解除后再另行退还。
七、办理机构及咨询电话
(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62-5885857;
(二)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62-3226050;
七、承诺办结时限
市、县交易中心收到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后1个工作日(24个小时内)办结,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1个工作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