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3 信息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收藏】 分享: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