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浮山中学素质教育综合楼报告厅音响灯光
舞台机械显示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公告第二次
“安徽省枞阳县浮山中学素质教育综合楼报告厅音响灯光舞台机械显示屏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0CGH089)根据质疑函”,现作如下修改:
一、原“评分方法中1、音箱:
1.1、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得3分,乙级得1分;
1.2、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证书,部级或省级颁发的得3分,市级颁发的得1分,最高得3分;
1.3、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部级或省级颁发的得3分,市级颁发的得1分,最高得3分;”
现对该三项进行删除,即删除1.1;1.2;1.3
二、原“评分方法中2、室内P2.5全彩显示屏:
2.1、所投LED显示屏制造商需要具有国家级部门机构联合认定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质,并参与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开发过国家重点新产品,投标时提供证书的得3分,缺少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2、 LED显示屏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实施规 则》及CQC21-NV330-2019《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认证实施细则》 的要求,投标时提供证书的得2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
2.3、灯光:产品制造商具有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守合同 重信用 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的得2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4分。”
现对“评分方法中2、室内P2.5全彩显示屏2.1;2.3进行删除
原“2.2”并非指定特定行政区域及特定行业,并不具有排他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原“评分方法中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ISCCC或CCRC),得1分,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证书(ISCCC或 CCRC)得1分,本项满分2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认证范围需包含:舞台演艺设备系统集成),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现因报告厅系统是属于信息化系统中的一部分,此条要求与实际采购内容相关,且明确要求了认证范围包括舞台演艺设备系统集成,故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原“评分方法中响应单位每提供一项近三年(2017年7月1日以来,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单位承揽的具有类似音视频供货及安装业绩的 (业绩合同中至少需包含:音响、灯光、LED屏或拼接屏)得3分, 满分6分。”
现因此条要求不存在排他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将以上删除项分值调整到价格分里,即:投标报价总分30分修改为投标报价总分46分。
六、评分办法其余内容不变。
采 购 人:安徽省枞阳县浮山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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