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3CGSF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枞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更改项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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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2
“政采贷”融资指引:有“政采贷”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申请融资,具体操作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专栏或铜陵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栏的表述,进一步增强企业融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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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政采贷”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申请融资,具体操作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专栏或铜陵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栏的表述,进一步增强企业融资便利性。
2、加快采购资金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及时在“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并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 7 个工作日,不得以进行审计等情况(工程类项目除外)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应完善内部审核机制,提高资金支付审核效率,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约定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严禁拖欠政府采购合同账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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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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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9.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9.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9.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第三章-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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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第三章-投标须知 |
人员配备:
4、本项目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低压操作皆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或者电工证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颁发),一个得2分,最高分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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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低压操作皆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或应急管理局颁发)或者电工证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颁发),一个得2分,最高分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第六章-投标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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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投标截止日,我方、包括我方法定代表人 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接受处理。 |
3、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接受处理。 |
第六章 -主要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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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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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服务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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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长安路)、金山路办公区、汤沟人民法庭、横埠人民法庭、会宫人民法庭、义津人民法庭,六处地点的保洁、保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会务服务、绿化服务等物业服务工作。 |
服务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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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及分项要求,满足考核要求 |
服务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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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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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名称:枞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长安路)、金山路办公区、汤沟人民法庭、横埠人民法庭、会宫人民法庭、义津人民法庭,六处地点的保洁、保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会务服务、绿化服务等物业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及分项要求,满足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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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启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枞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3号
联系方式:0562-3211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纽思凯物业评估咨询事务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C7座802室
联系方式:0562-2825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62-28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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