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小额)铜陵市云林山庄(宝山安置点)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
【信息时间:2019-09-24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小额)铜陵市云林山庄(宝山安置点)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

定点抽签公告

现拟对铜陵市云林山庄(宝山安置点)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地块北边为笔架山,西北边为平顶山小区,西南边为罗家村,南侧紧邻宝山路,宝山路以南为一片棚户区,东边为未开发自然地形

2、项目范围:本铜陵市云林山庄(宝山安置点)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  45  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1667709.14元(含暂列金额 15 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 18 %,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1394521.49元(含暂列金额 15  万元不计税金)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市政专业类别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本项目需授权的建造师携带如下材料至开标现场:

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

注: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交易中心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19年09 27日, 2  20分。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进度款(不含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及暂列金额)每月按实际已完工工程量的70%支付。累计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标内未实施项目造价)的70%时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齐备移交档案馆后付至实际完成价款但不超过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标内未实施项目造价)的80%;办理完备案手续、决算审核结束后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预留决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均无息)

八、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及现场等。

2、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标准。

3、本控制价编制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4、安徽省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5、材料价格参照2019年第8期《铜陵工程造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执行市场价。

、合同价格形式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①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③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项目,按清单已有的项目的成交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参照类似的项目的成交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项目,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且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比例同比例下浮(均应扣除暂定价、暂列金额),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由发包人核定的综合单价或材料价格不再下浮。

4、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5、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按定点抽签公告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十、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实施期间,如发现承包人名不副实(存在挂靠、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合同履行不力、不守承诺、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并追究相关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每发现一次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10%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直至合格。如承包人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组织施工,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费及其相关措施费,且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5%违约金。

4、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道路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5、施工期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号JGJ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17〕6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管〔2016〕26号文《关于印发2016年铜陵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铜陵建政[2008]99号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4]13号文(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且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中所有相关措施需要,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在铜陵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中,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不达标被通报处理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整改到位,且需向发包人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在相关检查中被扣分并被通报的,承包人需按10000元/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且须立即整改。以上被通报的问题,如承包人拒不整改,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项目承包方在使用农民工及其他劳务用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收取合同约定工程款后,按规定足额支付劳务工资;因欠付农民工工资而导致农民工聚集、上访等现象,发包人将依据2015年4月7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协调统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合同有关条款的交办事项通知》给予处罚,发包方可直接使用承包人工程款支付劳务工资,并按实际支付额的双倍扣除工程款(不再返还),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在发包人今后招投标过程中,取消其中标资格一次。

7、工程结算方式: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量,以铜陵市云林山庄(宝山安置点)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实测验收工程量为准。

8、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原投标清单工程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最终造价以市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9、A.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10、B.确保渣土运输证自行办理,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11、C.外运过程中,土石方在道路上的遗洒、破坏、污染、扬尘等事宜以及引发的一切经济与安全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须符合有关环卫、市容、城管、交通等部门要求,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12、D.本工程无地下管网图纸,投标人须自行勘察并确保安全,保护好地下管网(含雨污、给水、消防、强弱电等其他所有管道)正常运行;如需采取爆破作业,按当前行政管理体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及炸药管理执行公安部门规定。

13、E.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报的综合单价竣工结算中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

14、F.中标人必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文明创建的要求组织施工。主要出入口(取土点、弃土点)均须设置冲洗槽、冲洗设备。配备不少于2台雾炮机、1台10吨洒水车(确保24小时置于施工现场,每少一天扣1000元)等设备。若有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或通报等,建设单位有权给予处罚。

15、G.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的安排和要求;施工期间中标单位每天实行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度。

16、H.项目施工必须执行(建管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号JGJ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17、I.施工现场须安排现场疏导及清洁工不少于8名。现场裸露部分土体必须全部用绿网覆盖。

18、J.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单价调整。本工程施工围挡(装配式)及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铜陵市有关部门及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实施,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不再调整。现场管线井等设施保护措施投标时综合考虑。

、其他约定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褚

联系电话:0562-5885883

项目招标单位:铜陵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2-2625931 

联系地址:铜陵市铜井西路2706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