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2019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县(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7〕959号)规定,现将《铜陵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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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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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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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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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车辆、网上商城采购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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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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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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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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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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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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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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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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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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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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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墨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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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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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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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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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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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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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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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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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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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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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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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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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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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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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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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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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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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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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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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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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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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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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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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9座以下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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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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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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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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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警车、医疗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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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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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档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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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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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电梯、空调机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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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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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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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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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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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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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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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林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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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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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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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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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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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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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馆藏图书等,不含邮局订阅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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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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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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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服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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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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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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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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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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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采购预算满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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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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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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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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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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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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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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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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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定点采购外,单项采购预算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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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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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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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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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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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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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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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大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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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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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加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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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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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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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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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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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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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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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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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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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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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文印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不包括出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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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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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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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1、对于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市、县(区):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
2、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万元未达到20万元的。
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未达到100万元的。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市、县(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以上集中采购目录请县(区)遵照执行;表中所列品目的名称依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编制;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2、网上商城品目采购,在“铜采商城”正式运行前,仍可按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3、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级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6〕493号)同时废止。
铜陵市财政局
2017年8月7日
信息来源:铜陵市财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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