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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评标现场监管办法》的通知(铜公管〔2019〕108号)
【信息时间:2022-10-13 16:11 阅读次数: 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铜公管2019108

 

 

关于印发《开评标现场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开评标现场监管办法》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731

 

 

 

 

开评标现场监管办法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各方市场主体行为,及时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异常情况,营造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带班人员职责

(一)带班领导为当日值班的总负责人,负责开评标现场监管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值班人员是值班当日的首问责任人,负责项目开评标现场的巡查监督(可结合利用交易中心二楼“数字见证室”集中电子监控手段),督促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履职尽责、遵守纪律和法律法规,投标人遵守秩序,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以及负责对交易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二、值班带班人员纪律

(一)带班、值班人员实行挂牌巡查,一般项目巡查不少于2次,重大、复杂项目巡查不少于3次,保持通讯工具处于畅通状态,及时接听和处理各种信息,并做好监管日志记录。

(二)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每次巡查需在交易中心评标区进行签到,当日有特殊情况不在单位的,需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由其科室负责人明确一名本科室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在签到时予以明确。带班领导当日有特殊情况不在单位的,需提前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并由主要负责人明确一名局领导代班。

(三)值班人员因公外出等特殊原因一周以上不能参加值班的,需提前告知督查科,在此期间不再为其安排值班。

(四)值班人员原则上在值班当日中午休息时间不得离开单位(当天无开标项目或开标项目均已结束的除外),下午下班后如有开标项目未结束或可能出现当日无法完成评标工作以致隔夜评标情形,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单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离开的,应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对开评标现场巡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同时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异常情况反映后需立即返回开评标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局督查科根据市交易中心项目开评标日程安排,编制每周监管人员排班表,每周一在市公管局和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对于市重点、复杂项目,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增加值班人员排班,进一步强化开评标现场监督检查。

(二)发生一般异常情况的,值班人员要立即到开评标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如遇异常复杂情况难以决策或可能造成后期矛盾加大,影响项目进展等情况,由带班领导牵头组织其他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值班人员汇报具体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处理意见和对策,及时解决问题,并持续关注该项目进展。

(三)发生围堵、冲击、破坏交易秩序,破坏办公及开评标设施,造成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出现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重大事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原委,作出耐心说服解释,尽力平息事态,恢复秩序。同时应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处理意见和对策,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四)值班人员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接到市交易中心等单位异常情况反映,应填写《问题发现处理联络单》(详见附件3),报带班领导审批后交督查科登记。督查科按程序报批后,移交具体承办科室在规定期限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督查科。督查科负责督办,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办结反馈的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汇报。

(五)市交易中心(工程科)每月5日前将局值班人员上月值班(签到)情况向局督查科进行反馈,局督查科每月8日前对上月值班情况进行通报,对因主观原因引起的或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一定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未正常履职的,局党组将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关于印发《开评标现场监管办法》的通知(铜公管〔2019〕10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