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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公管函〔2022〕25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创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流程进行了优化,本流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投诉处理流程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流程图》
2、《投诉书范本》(工程类)
3、《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类)
4、《投诉需提供资料清单一览表》
5、《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工程类)
6、《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类)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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