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管函〔2023〕2号
关于同意撤诉申请的函
安徽星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3年1月11日递交的关于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信息化项目的“撤诉申请书”收悉,经审查决定,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同意你公司撤回投诉,投诉处理过程终止。
特此函告
2023年1月11日
抄送:保税物流中心公司,安徽同升公司,市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