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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铜陵经开区西支干管末端启闭机制安工程
【信息时间:2020-01-07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小额)铜陵经开区西支干管末端启闭机制安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拟对铜陵经开区西支干管末端启闭机制安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支干管末端(与西湖三路交汇处)

  2、项目范围:西支干管末端启闭机制安工程的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临时道路、闸阀井、闸阀、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等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  期: 6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 3521734.79元(含暂列金额 32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5%(暂列金额不下浮),即  3041474.57元(含暂列金额 32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本项目需授权的建造师携带如下材料至开标现场:

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

注: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交易中心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 

  2020110日下午130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方式在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后付至合同价的60%,提交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本工程税费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八、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

2、材料价格参考2019第12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

3、增值税税率为9%,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

4、工程相关计价规范和有关文件等。

九、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十、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如不及时报送,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造价1%,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2、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5%的,按经开区开政(2017)30号文规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十一、其他约定: 

1、施工期间,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等部、省和铜陵市的相关规定、标准(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2%违约金。

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交通组织及疏导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交通组织及疏导需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4、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5、该工程严格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必须满足:材料规范堆放,现场保持整齐清洁,无建筑垃圾,无扬尘(湿法作业)。符合铜陵市执法管理局各项要求。 

6、桩基、临时道路及池塘土方回填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量进行方案论证,施工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7、工程管理按经开区、总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开政[2017]29号、开政[2017]30号、开总[2017]10号)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0562-5885883

联系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工程科(铜井路与学士路交叉口)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0562-2681961

联系地址:铜陵市翠湖五路西段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