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各位竞买人:
我公司原定于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对“安徽大江教育集团大通营地房地产6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接到委托人通知对《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中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1、《拍卖公告》中第四条:“竞买人须具有合法资质的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并取得铜陵市教育主管部门(含县、区)审批备案。”变更为“竞买人须具有合法资质的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
2、《竞买须知》中第六条新增第5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工作日内取得铜陵市(含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如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委托人不予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将该标的重新拍租,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买受人应充分认识到本条款的相关责任,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未取得办学许可等理由提出反悔、退款等要求。
其它拍卖内容不变,特此告知。
铜陵市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