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都大道7021号、7027号、7039号、7047号及民福家园商业网点三负一层1号房产租赁权(10年)”的拍卖变更公告
各位潜在竞买人:
我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对“铜都大道7021号、7027号、7039号、7047号及民福家园商业网点三负一层1号房产租赁权(10年)”进行公开拍卖,现接到委托人通知将《竞买须知》的内容变更如下: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15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标的第一年租金和拍卖佣金(详见《竞买承诺》)”变更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30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标的第一年租金和拍卖佣金(详见《竞买承诺》)”
2、“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水、电、物业及因其装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变更为“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水、电及因其装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具体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面积差异、未办理产权证、相关设备设施不齐等一切理由提出反悔,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变更为“本次拍卖标的具体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面积差异、未办理产权证、相关设备设施不齐等一切理由提出反悔,但如遇监管部门未能通过作为营业用房买受人可以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4、“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以房屋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房屋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水电、消防等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装修破损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对标的拍卖时的综合现状及所有设施、设备状态等进行全面了解并认可。”变更为“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以房屋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对房屋建筑主体质量负责(如房屋沉降、外墙、楼顶渗水、主体消防部位),买受人对装修后所产生的施工部位质量负责(如日常水电、日常消防和日常安全)。”
其他拍卖内容不变
特此告知
铜陵市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1日